各區市人民政府,國家級開發區管委,綜保區管委,南海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關于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快現代金融產業發展,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新舊動能轉換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發展目標
聚焦做大金融市場、做強金融機構、做優空間布局、做穩金融秩序,著力優化金融組織結構、融資結構、空間結構,促進現代金融與實體經濟、科技創新、人力資源協同發展,努力把金融產業打造成為我市支柱產業。到2021年年底,金融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達到5%左右,金融業實現稅收占全部稅收比重達到7%左右;本外幣存貸款余額分別達到4600億元、3500億元;保費收入達到150億元,保險深度達到3.5%以上,保險密度達到5000元/人以上,金融產業主要指標在全省位次前移,產業地位和社會貢獻度進一步提升。
二、推進金融組織壯大工程,力促金融聚集發展
?。ㄒ唬┳鰪姷胤椒ㄈ私鹑跈C構。支持推動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民營銀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通過增資擴股、引入戰略投資者、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等方式拓寬資本補充渠道,提高資本實力和市場競爭力。支持社會資本和大型企業在我市發起設立法人保險公司和財務公司、融資租賃等金融類法人機構。(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財政局、人民銀行、銀保監分局和各區市政府、開發區管委負責)
?。ǘ┳鰞灥胤浇鹑诮M織。鼓勵引導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發起設立各類新型地方金融組織。推動一批業務經營狀況良好、風險控制水平較高的地方金融組織拓寬融資渠道、補充資本實力,通過細分市場、特色經營、全程風控、開發運用大數據征信等措施實現差異化發展,形成一批資金實力雄厚、競爭優勢突出、業務模式領先的骨干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逐步淘汰一批經營不合規、業務實質性停滯的地方金融組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財政局和各區市政府、開發區管委負責)
?。ㄈ┘涌飚a業集聚發展。大力實施金融“雙招雙引”,加快區域性金融集聚板塊建設。采取出臺專項政策、參股引導、資源置換、整合重組等多種方式,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在我市設立區域總部、功能總部、專業化子公司或分公司。用好用活中韓自貿、跨境電商、服務貿易等政策,積極吸引各類金融中介機構、配套服務機構落戶。鼓勵各區市、開發區出臺金融業優惠政策,發展以資本運作、財富管理和企業服務為主的金融總部經濟。到2021年年底,全市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達到260家以上,基本形成牌照齊全、結構合理、功能互補的現代金融組織體系。(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財政局、商務局、人民銀行、銀保監分局和各區市政府、開發區管委負責)
三、推進資本市場提升工程,拓寬實體經濟融資渠道
?。ㄋ模┩七M企業上市掛牌。持續推進規模企業規范化公司制改制,加快推動“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完善企業上市掛牌后備資源梯次培育和扶持機制。實施企業上市工作三年攻堅計劃,推動更多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搶抓科創板機遇,重點跟蹤培育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到2021年年底,全市境內外上市公司達到20家以上、掛牌企業300家以上。鼓勵上市公司通過境內外并購重組實現規模擴張和產業轉型,引導傳統企業、績差公司通過資產置換、定向增發等方式進入新產業。(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負責)
?。ㄎ澹┘哟髠谫Y力度。加強與證券交易所、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等債券發行平臺合作,通過補償獎勵、宣傳推介等措施,積極培育債券市場發行主體,大力拓展企業債、公司債、銀行間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金融債等債券融資。(市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牽頭,市財政局負責)
?。┌l展各類投資基金。完善政府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建立投資容錯機制和盡職免責制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政府引導基金。發揮省、市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的撬動作用,統籌整合現有財政專項資金,吸引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參與設立我市重點產業發展基金,加大基金本土投放力度。優化私募基金發展環境,培育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本地品牌。(市財政局牽頭,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
四、推進產融結合創新工程,加大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
?。ㄆ撸┐罅Πl展普惠金融。深入開展民營和小微企業首貸培植行動,落實“兩增兩控”監管要求,2019—2021年地方法人銀行小微貸款年均增速不低于15%。支持各區市、開發區發展注冊資本5億元以上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實現企業應急轉貸專項資金全覆蓋。積極推進銀稅互動、銀保合作、供應鏈融資等模式,促進各銀行落實無還本續貸政策,創新信用類融資產品,減輕企業財務負擔。鼓勵金融機構下沉網點和服務,創新“三農”金融服務模式,擴大農業生產、扶貧、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食品安全等領域保險覆蓋面和滲透度。(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銀保監分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應急局和各區市政府、開發區管委負責)
?。ò耍┐罅Πl展科技金融。深化科技與金融融合,加大科技型企業支持力度。優化科技支行運作機制,引導銀行業機構與基金等開展業務合作,為企業提供股債結合的融資服務,健全覆蓋實驗研究、中試、生產全過程的科技創新融資模式。積極發展科技保險,推進產品研發責任保險、專利保險、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等保險服務創新。2019年年底前,在國家級開發區實現科技信貸、科技保險、科技小貸、科技擔保、科技租賃等科技金融業務全覆蓋。(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科技局牽頭,人民銀行、銀保監分局、國家級開發區管委負責)
?。ň牛┐罅Πl展海洋金融。鼓勵金融機構發起設立海洋漁業、航運、海洋科技等特色專營機構,重點支持海洋生物、健康食品、海工裝備等產業發展。積極穩妥發展海域海島使用權、在建船舶、碼頭、船塢、船臺等涉海抵質押貸款,鼓勵采取銀團貸款、組合貸款、聯合授信等模式,支持海洋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項目和園區開發,爭取海洋經濟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重逐年提升,到2021年年底,涉海企業累計直接融資30億元以上。加快發展航運保險、船舶保險、濱海旅游特色保險等險種,規范發展漁船、漁工等漁業互助保險,探索將海水養殖等納入互保范疇。積極穩妥發展威海國際海洋商品交易中心,力爭在3—5年內,打造成具有較強區域影響力的涉海交易平臺。(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海洋發展局、人民銀行、銀保監分局和榮成市政府負責)
?。ㄊ┐罅Πl展綠色金融。以爭創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為目標,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業務,爭取綠色信貸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項貸款增速、綠色貸款不良率不高于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鼓勵符合條件的機構發行綠色債券、綠色基金,探索發展排污權、節能量(用能權)、水權交易等環境類交易以及相關融資工具,按照上級部署落實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相關工作。將企業環境信用“紅黑名單”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立企業環境信息共享機制,為金融機構貸款和投資決策提供依據。(市人民銀行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地方金融監管局、銀保監分局負責)
五、推進金融生態示范工程,營造良好產業發展環境
?。ㄊ唬┓婪痘饨鹑陲L險。依托全省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大數據平臺,緊盯企業流動性、地方法人銀行、存續債券、上市公司、擔保圈等重點領域,強化金融風險監測預警、早期干預、高效處置,穩妥有序防控金融風險。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惡意逃廢債務等金融違法犯罪行為,全力打造“金安工程”。(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人民銀行、銀保監分局和各區市政府、開發區管委負責)
?。ㄊ﹥灮辗窄h境。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金融領域數據互聯共享機制,有效發揮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作用。健全金融司法和仲裁機制,支持全面設立金融審判團隊,提高金融案件審結率和執結率,加大執行力度,維護金融機構合法權益。提高在建工程、土地房產抵押登記及抵債資產過戶等行政工作效率,開辟綠色通道,打造一流金融產業營商環境。(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法院、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人民銀行負責)
?。ㄊ┘訌娊鹑谌瞬疟U?。支持金融機構引進高層次人才,在其住房落戶、配偶就業、子女教育、醫療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根據經營業績和對我市貢獻,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定期遴選,優先推薦申報山東省金融高端人才、齊魯金融之星和威海市優秀地方金融人才。設立“人才貸”風險補償資金,支持創新創業。(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委組織部和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民銀行、銀保監分局負責)
六、保障措施
?。ㄊ模娀M織領導。加強金融產業發展的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建立健全現代金融產業發展的協調推進體系。市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形成合力。各區市、開發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建立相應組織領導和工作推進機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政策措施,確保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人民銀行、銀保監分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市政府、開發區管委負責)
?。ㄊ澹娀a業扶持。完善金融產業發展的財政稅收、土地空間等相關配套政策,加大對金融聚集區、總部金融、金融要素市場、新型金融業態等領域的扶持力度。探索組建金融領域重點項目庫,以工程的方法推動重點項目落地實施。(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稅務局、人民銀行、銀保監分局負責)
?。ㄊ娀櫛O測。完善部門間金融統計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金融運行情況的分析研判,科學評價金融產業發展全貌以及對全市經濟的貢獻度。推進發展指標和政策措施的動態監測和跟蹤分析,定期進行總結評估,強化動態管理,確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標。(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統計局、人民銀行、銀保監分局負責)
附件:威海市加快現代金融產業發展若干扶持政策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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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威海市加快現代金融產業發展若干扶持政策
一、金融機構
本政策所稱金融機構,是指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地均在我市并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相關機構。
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實繳注冊資本達到人民幣50億元(含)以上的,補助5000萬元;40億元(含)至50億元的,補助4000萬元;30億元(含)至40億元的,補助3000萬元;20億元(含)至30億元的,補助2000萬元;10億元(含)至20億元的,補助1200萬元;5億元(含)至10億元的,補助400萬元;3億元(含)至5億元的,補助200萬元;1億元(含)至3億元的,補助120萬元;5000萬元(含)至1億元的,補助40萬元。所需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分別承擔50%。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在本意見實施后進行增資且累計實繳注冊資本達到高一級補助標準的,補足補助差額部分。
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金融機構區域總部和分支機構,市級財政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其中,銀行業金融機構新設分行的,補助50萬元;設立支行的,補助20萬元。保險業金融機構新設市級分支機構的,補助30萬元。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新設分支機構的,補助10萬元。
二、地方金融組織
本政策所稱地方金融組織,是指在我市依法設立的,從事相關地方金融活動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民間融資機構、地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典當行、商業保理公司、開展權益類交易和介于現貨與期貨之間的大宗商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授權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從事金融活動的其他機構或組織等。
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地方金融組織,實繳注冊資本達到人民幣10億元(含)以上的,補助600萬元;5億元(含)至10億元的,補助200萬元;3億元(含)至5億元的,補助100萬元;1億元(含)至3億元的,補助60萬元。補助資金分兩期支付,第一期支付30%,第二期支付70%。所需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分別承擔50%。申請第二期資金補助的地方金融組織,需持續經營滿一個會計年度。
三、多層次資本市場
1.沖擊新目標入庫企業及其子公司在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在提報上市申請材料、完成掛牌上市后,分別各給予200萬元補助。
2.沖擊新目標入庫企業及其子公司通過整體上市、定向增發、資產收購等形式開展境內外并購重組,且并購項目能合并到實施主體財務報表中,按實際發生的法律、財務等中介費用給予50%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3.對上市公司注冊地遷至我市的,一次性給予400萬元補助;對新三板的“創新層”掛牌企業注冊地遷至我市的,一次性給予150萬元補助。
4.對我市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銀行間債務融資工具等的非國有企業,按實際融資額的2‰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每年補助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補助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分別承擔50%。
四、股權投資(管理)企業
對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新設的基金管理機構和基金,在履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手續后進行補助:
1.對公司制基金,實繳資本達到人民幣3億元(含)至5億元的,按不超過實繳資本的0.8%給予補助;5億元(含)至10億元的,按不超過實繳資本的1.2%給予補助;10億元(含)以上的,按不超過實繳資本的1.5%給予補助,補助額度最高2000萬元。
對合伙制基金,實繳資本達到人民幣5億元(含)至10億元的,按不超過實繳資本的0.5%給予補助;10億元(含)以上的,按不超過實繳資本的0.8%給予補助,補助額度最高2000萬元?;鸸芾頇C構注冊地不在我市的,補助資金減半。
2.基金管理機構所管理的基金投資我市非上市企業期限滿2年、投資金額5000萬元(含)以上的,按投資金額的1%給予補助,補助額度最高500萬元。補助資金由基金管理機構與其管理
的基金各按50%的比例分配。
3.基金所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在我市證券營業機構托管并通過證券交易賣出、協議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的,按減持限售股形成地方經濟貢獻的90%給予補助。
4.自基金對外投資通過并購、IPO、股權回購等方式退出的當年起,按照其投資收益形成的地方經濟貢獻,給予前三年70%、后兩年50%的補助。
補助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分別承擔50%。享受補助政策的基金管理機構和基金應承諾自享受政策之日起5年內不遷離我市,期間確需遷離的應及時退回所享受的補助資金。政府出資部分及其規定的返投部分不納入基金管理機構、基金補助范圍。
此前有關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